债务纠纷
作者:漯河律师时间:2020-09-20 16:33:21
当事人咨询:律师您好,我想问下,欠款人坐牢了,欠的钱该谁还呢?
漯河律师解答:根据请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二条:欠款人坐牢仍然可以起诉他。只是起诉地点要变,一般来说是要在被告所在地起诉,你这种情况可以向你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。
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:
(一)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;
(二)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;
(三)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;
(四)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。
,欠款人这个时候已经坐牢的话,那么这个钱肯定能够要回来的,坐牢并不是免除债务关系的一个要素,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,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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